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夏粮收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持续加强收购工作统筹组织,认真做好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保障,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缓解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压力,支持农民售粮变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持续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
《通知》强调,要加强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一体推进粮源调度、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保供稳价合力。要把握好中央和地方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加强各级储备协同运作,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加大收购现场检查力度,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审批、仓储管理等关键环节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收购活动平稳有序进行。要坚持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暴雨、洪涝、干热风等异常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农民售粮顺畅。
《通知》明确,各地要切实承担起组织辖区内夏粮收购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分工,优化完善收购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保障夏粮收购顺利开展、粮食市场平稳运行。要进一步健全粮食收购协调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跨主体协同联动,压实政策执行主体、具体收储企业等各方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夏粮收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据了解,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首战,抓好夏粮收购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有力举措,是深入实施粮食市场调控,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运行在合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保护种粮农民切身利益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