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05-13 17:59 谢凯 冉京艳 2481 点击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抚养费纠纷,并向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原告廖某某与被告何某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后,约定未成年婚生子由母亲廖某某抚养,后因孩子抚养费数额及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廖某某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了解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生活状况以及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实际情况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南江县人民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父母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做到离婚不失位,离婚不缺爱,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最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及方式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下一步,南江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长承诺书”“判后回访”等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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