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南江县大河镇向辖区内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增强文物保护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筑牢大河镇清明假期文物保护安全防线。
大河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利用各种会议、森林防火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微信(QQ)群广等平台,广泛开展文物保护防火防盗宣传工作,相关文物保护单位落实1名文物保护义务看护员,具体负责文物保护工作义务宣传和巡查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持续常态进行巡查防范,严厉打击文物犯罪,预防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议广大群众在祭扫期间切实做到安全防火护环境,防火于“未燃”,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使用规定,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不但有效保护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生态环境,更是为争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走出了“一大步”。截止目前,大河镇全覆盖排查了园宝山保路同志会起义旧址等8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发现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在组织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盗墓防火高发季节要进行24小时值守巡查,同步做好巡查检查记录。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相关村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督查检查,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总结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持续推动提升管护人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文物安全,切实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