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武胜县公证处创新工作方式,成功帮助在广东务工的川籍民工解决 “举证难”的问题。
日前,在武胜县公证处,公证员接待了当事人王某,王某称“想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公证处对其父亲的亲属关系出具一份公证文书”,公证员随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经了解,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生前在广东有一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因由于王某的父亲户籍在武胜,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很难调查核实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情况。对此,公证员立刻判断出王某需申办的应该是继承类亲属关系公证,用以证明死者的继承人范围,但是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定式公证书格式规定,这类公证仅用于处理涉港澳台的继承事务,而本案王某申办公证是为了处理内地(大陆)的继承事务,所以王某的情况不符合申办继承类亲属关系公证。
经公证员分析,认为王某仅需要证明其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本着“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公证处主动与广东当地公证处取得联系,提出通过实地走访、调取书证、询问证人等方式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来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该建议得到广东当地公证处认可。武胜县公证处为王某办理并出具了《关于王XX亲属关系调查核实的情况说明》,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王某的举证难题。
武胜县公证处始终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群众的满意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