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安市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源头管理,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秩序,不断强化学生宣传教育,精心构筑学生出行交通安全防护墙,竭力为学生上放学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截至目前,该县未发生涉及学生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学生交通安全得到强力保障。
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源头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科体局等,适时组织力量对全县校车进行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审查驾驶人资质,坚决杜绝“病”车和无驾驶资质的驾驶人上路。同时,组织力量到各所学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跟踪检查,严格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今年,全县召开校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1次,11辆校车、12名校车驾驶人全部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校车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整治交通乱象,净化校园环境。结合“减量控大”“护旗”系列行动,组织力量开展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整治,重点查处校园周边客运车辆、校车、摩托车、电动车、低速汽车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违法载人、乱停乱放以及违规摆摊设点等行为,不断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为学生出入校园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整治行动2次,查处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违规摆摊行为79起。
规范学生行为,养成良好习惯。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加强业务指导或开展法制教育,要求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旱冰鞋、滑板等滑行工具,不得在道路上坐卧、停留、嬉闹,禁止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离校。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禁止自行车搭人,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含摩托车)、无牌无证车、超载车,禁止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让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求各中小学校开设好法制暨交通安全课,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学校安全课教育内容。重点讲授学生在公路上行路、乘车、骑车等方面应注意的知识,提升学生自我防范能力。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中小学生出行特点,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双微”等媒体平台,温馨提示交通安全出行注意事项。结合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实际情况,利用“护学岗”时机,现场教育学生识别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先后开展进校宣传59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发布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