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省市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要求,巴中市南江县结合县域实际,全力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将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垂直管理。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定位,理顺了管理机制,丰富了服务内容,提高了利用效能,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基本养老服务能力软、硬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提升承载能力,打造标准型养老机构
整合资源,打造标准机构。改革中将规模适中、区位优势明显、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现有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县社会福利院、槐树养老服务中心、长赤镇敬老院、沙河敬老院建设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县民政局指派有编制、事业心较强的干部担任养老机构负责人,力争年内将打造成三星级以上标准化养老机构2家。
统筹安排,强化行业监管。打破乡镇(街道)地域界限,采取就近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县需要进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分类协调,确保了入住特困人员“病有所医、活有所乐”。南江县敬老院管理所建立了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对直接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中供养人员的生活、安全、文娱活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现场通知、立即整改,极大地提升了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集中供养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扩大范围,提高使用效率。在全面理顺管理机制,优化发展模式的前提下,逐步向社会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方面延伸,不断提高机构入住率,充分发挥机构社会效益,确保全县基本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深度激发活力,打造专业型养老机构
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县敬老院管理所为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直接管理主体,有效避免了乡镇与县级管理中覆盖不全、相互推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敬老院管理所负责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和资源的调配优化,实现了集约化、制度化管理模式,健全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注入为辅的资源配置方式,政府主导、社会关注的养老服务工作新模式逐步形成。
进一步优化管理职能。通过县级直管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管理职能职责,县敬老院管理所结合全面实现基本养老总体要求,全局谋划、统筹协调、整体部署,各养老结构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机构实际,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充分彰显各自的特色亮点,创新推进服务能力再提升,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集中供养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再升华。
进一步厘清供养权责。改革后,县敬老院管理所负责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各类事务的协调,监督管理。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指导机构正确使用生活补助资金,确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用途规范,真正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安全使用。各机构与特困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供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特困人员入院时,养老机构与村(居)委会、特困人员、监护人四方签订入院协议,确保将乡镇(街道)、村(居)两级纳入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有效汇聚合力,打造服务型养老机构
进一步强化政府投入。积极争取政府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安排养老服务专项建设资金,促使养老机构硬件水平持续提升,加大特困人员生活、医疗等费用兜底保障力度,全面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县财政每年按照养老机构规模大小、入住人数、工作人员数量等情况,足额预算运转经费,确保养老机构有序运转。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南江县敬老院管理所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修订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信访维稳、应急处置、财务管理、环境卫生、日常考勤等方面纳入考核范围,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让供养对象生活的开心、舒心、称心。
全面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热衷养老服务事业的热情和激情,利用传统节日等有利时机,倡导他们为公办养老机构捐资捐物,奉献爱心。积极协调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每年为养老机构义务演出,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县卫健等部门定期到养老机构组织免费体检、赠送日常药品、上门诊疗,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县慈善总会、县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定期开展敬老孝亲志愿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精神。逐步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呵护老年人的大环境、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