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动员部署会暨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印发了《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提出将开展为期2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的“四川经验”。
据悉,《试点方案》聚焦“四个面向”,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强化改革探路和政策协同,分类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潜心从事科学研究,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试点方案》围绕扩大科研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科技人才使用机制、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力度、优化科技人才评价生态等4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完善“揭榜制”“赛马制”等项目组织实施中的人才评价机制,发现遴选有实力、能攻关、出成果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
同时,《试点方案》支持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首席科学家科研任务凝练、科研经费配置等自主权。对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核心骨干,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形式,并支持试点单位完善成果所有人、转化人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核心骨干研发人才跟投和超额利润分享。
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将按照“第一年度全面落实改革任务、第二年度争创改革典型经验”的进度整体推进试点工作,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改进完善人才评价相关制度,保证试点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