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遂宁市船山区卫计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于2016年建立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之后,经济负担仍然较重的特困对象,避免因经济负担过重导致因病返贫。到目前为止,已成功运转两年多,基金规模已达到528万元,共救助1581人次,支出资金473万余元。
注重扶贫政策宣传。全区共制作固定宣传展板44块,对《遂宁市船山区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和《遂宁市船山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两个健康扶贫政策文件进行全文公示;9月初,该局又制作了50张政策宣传光盘发放到乡、村社,每天滚动播放;制作7300余份政策宣传挂历发放到户,并通过发放宣传单、义诊、巡诊、帮扶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和费用报销流程。“一人得大病,全家人犯愁”,这是大多数患者家庭的焦虑,也是患者家庭返贫的主要原因。为此,该局实行贫困人员看病就医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医疗机构减免)→大病保险→“倾斜支付” →医疗救助→卫生基金救助”的流程进行报销(救助)。
“大病多得救助、小病适当救助”。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严格遵循“应助尽助”原则,严格按报销额度和比例实施扶贫救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无微不至的关怀。具体报销比例是: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医疗费用,金额在1000~5000元范围内的,救助50%;金额5000~10000元的,救助55%;金额10000~15000元的,救助60%;金额15000~20000元的,救助70%;金额20000~25000元的,救助75%;金额25000~30000元的,救助80%;金额30000~50000元的,救助85%;金额50000元以上的,救助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