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来电投诉,称上东街某楼顶搭建彩钢房。接到来电,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
经初步查实,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彩钢结构作为住房居住,其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执法人员根据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并宣传违建的危害性及将违建彩钢建筑用于居住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居住的巨大社会风险。经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多次进行说服教育,普法宣传,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建的危险性和存在的巨大风险,主动配合积极拆除违法建筑。现在当事人的配合下共同拆除违建面积为88平方米,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和公共安全。
下一步,该大队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承为民做实事、确保广大人民安全、保障人民居住美好环境为目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执法力度为广大民众创造一个舒适、宜居、靓丽的武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