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与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在渠江流域(前锋区段)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此次行动围绕渠江流域(前锋区段)开展巡查,巡查组从邓家码头出发,先后来到渠江流域观塘、代市等河段,重点检查禁渔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行为及“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况,通过巡查,未发现违法垂钓现象及“三无船舶”,极少数垂钓人员被执法人员劝离,态度较为配合。
据了解,前锋区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河湖警长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
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水上巡查里程40余公里,劝离、警告垂钓人员11人次。渠江流域(前锋段)基本实现“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河)“四无”(无渔船、无渔具、无渔网、无捕捞行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