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全,1969年出生,广安市前锋区人,大专文化。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一级警长。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从警以来,苏明全勤勤恳恳、亲力亲为,23年如一日,战斗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第一线,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公安事业,视绿色为生命,用自己的青春书写了生态保护优秀篇章。先后荣获四川省森林公安局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2019年5月荣获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个人二等功。
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
在工作中,他将执法办案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积极办理,积极为林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近年来,他帮扶林区困难群众30余户,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3000余元,与桂兴镇横店村邓某全、张某兰等4户贫困村民结“穷”亲,经常上门走访、问寒问暖,倾情奉献、真情帮扶,所联系贫困户已全部脱贫,过上了小康生活。
认真办好群众报警求助,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小事、难事。2016年3月,小井乡官家村村民龚某报警称:“一只野生动物进入其家中将其鸭子咬死5只,并跑到卧室里藏起来,全家人十分害怕”。接警后,他迅速带领民警前往现场,经查看系一只豹猫。在他的组织下,民警将豹猫抓获后在山上林区放生。事后,他对村民龚某没有伤害野生动物而是积极报警给予表扬,对村民家禽损失积极协调地方政府补偿了500元,受到村民称赞。增进了森林公安与群众的感情,群众对森林公安满意度不断提高。
破案攻坚 勇争一流
2019年11月7日,广安火车站派出所向森林公安分局通报:“火车站安检过程中发现4名乘客行李包中有大量鸟类死体,请求移交森林公安处理”。警情就是命令,他迅速组织民警将嫌疑人带回分局进行调查,对嫌疑人所携带物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各类鸟类死体2418只和大量电子诱鸟器、鸟网等猎捕工具,通过突审,一起由贵州从江县侗族村民结伙到广安市岳池县林区非法猎捕野生候鸟特大案件浮出水面。在该案件侦办中,苏明全带领办案民警发挥攻坚克难、夜以继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精心制订侦查方案,成立专案组远赴贵州、广东及省内资阳等地抓捕犯罪嫌疑人,全力破案攻坚。经过近1年的鏖战,成功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打掉犯罪团伙2个,检察院批准逮捕13名;收缴野生鸟类活体、死体16412只,猎捕工具726套(张),查明涉案人员猎捕野生鸟类35万余只,该案成功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2021年4月,前锋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荣获公安部“昆仑2020”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表彰。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组织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363件,其中刑事案件31件;林业行政案件332件;收缴木材530立方米,野生动物20000余只(条),保护了生态安全,守护了林区平安。
艰苦奋斗 砥砺初心
苏明全带领原森林公安局民警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办案质量为先导,提升森林公安整体形象。经过努力,2010年成功创建为全省森林公安首批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各项工作步入了全省前列。2013年3月,国务院批准广安新设前锋新区。他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放弃离家近、条件好的原单位,毅然奔赴新区投入新区建设,原森林公安建设之初,他与民警一道,挤厂房办公、睡上下铺、吃方便面,白手起家,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执法质量连续六年全市考核第一,连续六年分别获得市森林公安局、区林业局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他注重装备建设,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用于车辆、办案电脑、无人机等设备采购,改善了办案条件。
10多年来,在执法过程中从未发生对民警的投诉,从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执法争议,从未发生“冤假错案”,群众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