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下活‘一盘棋’,唱好‘双城记’”新闻发布会。会上,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熊前英介绍了川渝高竹新区检察一体化履职典型案例。
案例:邢某某、寇某某等3人职务侵占案。
据了解,邢某某是川渝高竹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厂长,寇某某是公司库管员。2023 年9月,邢某某同寇某某私自将车间的铝材卖出,非法获利9万余元。2023年11月,邢某某同寇某某以及废旧收购商张某某私自将车间的铝材卖出,非法获利12万余元。2024 年1月邻水县公交局以邢某某、寇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因本案是川渝高竹新区首例职务侵占案件,为稳妥办理,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与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案件会商,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川渝高竹新区举行公开听证会,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7人应邀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员评议后认为,应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但可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意见,于2024 年3月对邢某某、寇某某等人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17日,该案在川渝高竹新区法庭公开审理,邻水县人民法院院长、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两长”出庭,川渝高竹新区企业代表约30人观摩庭审。经审理,邻水县人民法院采纳了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刑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同时并处罚金。
2024年8月,该案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检察听证优秀案例。